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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

来源:资源利用科  2021-11-24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1〕171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21〕121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节能监察工作,提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9月6日至9月24日,市工信局、市节能监察中心及各县(市)区工信局聘请水泥/钢铁行业专家核算企业2020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依据《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12)、《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6-2013)等相关标准,确定四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四平佳润水泥有限公司、四平市翔宇水泥责任有限公司、吉林省伊通凯麒水泥有限公司、吉林省天意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天茂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双辽市天茂水泥有限公司均已达到标准限定值及以上要求。对吉林省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力宏医药有限公司、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天茂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7户企业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省内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