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各县(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
根据吉林省工信厅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50号)要求,四平市工信局和四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由市交通局、市商务局组织行业管理范围内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政策的单位按照省里要求组织申报,由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统筹组织辖区范围内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政策的单位按照省里要求组织申报。
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提交到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便于及时汇总申报,避免影响新能源补贴申报工作。
联系人:
市工信局 孙 江 3265830 15834435885
市财政局 侯丽媛 3268280 13634340606
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50号)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