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信办联〔2019〕196号
各区、开发区工信局:
为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现就《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的通知》(四工信办联〔2019〕170号)中申报“个转企”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是在铁东区、铁西区、红开区、经开区行政区域内、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单位。
二、申报要求
申报程序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的通知》(四工信办联〔2019〕170号)进行,申报时间延长至10月23日,申报材料见附件,请各工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时限上报。
附件: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