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信民营〔2020〕10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吉工信民营〔2020〕148号)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选择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需求为导向,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推荐。
二、申报要求
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示范平台申请报告,填写推荐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推荐辖区内示范平台,并以正式文件进行上报。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档于2020年6月12日前报市工信局民营经济科。
联 系 人:付 强
联系电话:0434-3267091
邮 箱:zxqyk7091@163.com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