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信安全〔2020〕117号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工信局,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部署和要求,决定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在全市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到2022年底,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逐步健全,部门领导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民爆、铁路监护道口两个监管行业,危险化学品及装备、食品等管理行业存在的安全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监管不严、安全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面促进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思想引领。推动全市工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及抓落实有差距等问题。到2022年底,全市工信部门、工业企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显著增强。
1.组织观看专题片。各地工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企业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地工信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地工信部门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宣贯工作。(责任单位:各地工信部门,局安全科、产业一科、产业二科、产业三科)
(二)突出监管行业领域。按照《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铁路监护道口领域所确定的整治任务,推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到2022年底,监管行业领域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全部建成,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4.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全覆盖的安全管理责任制,逐级压实管理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5.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保证安全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6.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科学辨识风险点,判定风险等级,形成风险点统计清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源头管控,并在重点区域和场所告知安全风险。
7.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治理程序、方法及工作标准;严密开展隐患排查,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8.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危险或高风险岗位少(无)人化操作、人机隔离操作。严厉打击“三违四超”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各地工信部门,局安全科)
(三)突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着力解决危化品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下等问题。到2020年底,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危化品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9.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按照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搬迁改造工作计划,对基本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的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和梨树县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验收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同时,加强搬迁改造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方案,落实安全要求。
10.提升化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各级工信部门指导、规范化工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明确化工产业定位,制定化工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装置。(责任单位:各地工信部门,局产业三科)
(四)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围绕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根据工信部门的相关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监管不严、安全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到2022年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责任落到实处。
1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建立健全保证安全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实施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并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15.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工信部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和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依法经营。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域内专用车合法经营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各地工信部门,局安全科、产业一科、产业二科、产业三科)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地工信部门要按照市局统一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地工信部门要结合市局确定的5个方面15项整治任务,深入排查本地区监管行业、危险化学品及管理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治理。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照单销号,推动整治任务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工信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通过全市工信系统建立的调度指导体系和抓落实工作机制,采取现场办公、交叉互检、专家指导及员工参与等形式,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推动整治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升(2022年)。各地工信部门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市局将对各地工信部门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工信系统进行推广,促进全市工业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专项整治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各地工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认真学习、专项研究,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地工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按照市局确定的整治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落实方案。要坚持依法治理,强化属地、行业及企业责任落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一项一项去推进,一项一项去落实,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局将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专班,采取“线上调度+线下指导”的模式,统筹协调全市工信系统专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线上,定期调度各地专项整治任务进展情况;线下,对各地推进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突出问题将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时间长、涉及领域广、工作量大,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请于6月10日前将本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报送市局安全科,并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0日前报送本地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