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信办联〔2024〕95号
市交通局,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工信厅和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4〕79号)要求,四平市工信局和四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由市交通局组织行业管理范围内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政策的单位按照省里要求组织申报,由各县(市)区统筹组织辖区范围内符合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政策的法人单位,按照省里要求组织申报。
请于2024年12月16日前把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提交到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汇总。
联系人:市工信局 孙 江 3266600 15834435885
市财政局 侯丽媛 3268280 1363434060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