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信中小〔2025〕11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22〕1号)和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5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复核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四工信中小〔2025〕3号)精神,经县(市)、区工信局及行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2025年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结果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一、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结果
四平市中亚热工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19户企业认定为2025年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 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通知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三个月内向所属地工信局报告,向市工信局申请办理更名等手续。有效期内发现虚假申报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且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将撤销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2. 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3. 各县(市)区工信局应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定期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本地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经验做法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