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四平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四平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