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信中小联〔2024〕55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
现将《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复核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4〕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一)认定数量
请各地严格按照《四平市2024年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县(市)区工信局会同本地财政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及市级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领域主管部门意见后,于5月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4份(含电子版光盘四张)分别上报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和市财政局产业科;5月13日前,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把关;5月14日前,各县(市)区工信局完成对本辖区内申报企业网上审核推荐;5月15日前,市工信局完成网上审核推荐;5月17日前,各县(市)区工信局联合财政局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和推荐汇总表分别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和市财政局产业科,正式文件和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5月22日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对照认定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并征求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和推荐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各两份(含电子版光盘一张)分别报送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二、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各县(市)区工信局会同本地财政局组织开展对2021年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材料的初审工作,征求同级及市级农业农村、住建、商贸、文旅、能源领域主管部门意见后,并于5月6日前各县(市)区工信局联合财政局将初审结果形成正式文件和复核汇总表,连同企业复核材料分别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和市财政局产业科,正式文件和复核汇总表一式2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4份;5月13日前,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相关部门对企业复核材料进行把关;5月15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正式文件向省工信厅备案。
三、相关要求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复核要求进行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省工信厅将会对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进行抽查,如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将按照存在问题企业对应已获得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奖补资金额度,在拨付以后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时,扣减相应地区补助额度。要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上报材料要规范、完整,按顺序装订,胶装成册,确保上报质量。
联 系 人:李战明 孙福军
联系电话:3267091 3268278
邮 箱:zxqyk7091@163.com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复核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4.申报材料承诺书
6.荣获2023年度“创客中国”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项目的企业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3日